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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发布 明确重点任务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8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3月29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16个部门(单位)联合印发的《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进行介绍和解读。

  《行动方案》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江苏省气候中心和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

  《行动方案》结合江苏省实际,分析了江苏气候变化的趋势和风险,确定了江苏在不同阶段的主要目标。《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逐步建立,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增强,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正式启动;到203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全面开展,适应气候变化技术体系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

  《行动方案》明确了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水利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提升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等九项重点任务。

  根据《行动方案》,江苏将在扬州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作者:陈晓颖 陈燕 责任编辑:张明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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