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由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编制的《旅游气象适宜度评价规范》地方标准获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不同类型旅游景观旅游气象适宜度的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构建了由气候舒适度、高影响天气指数、景观游憩气象指数等相结合的综合指标,并通过相应计算公式,将旅游气象适宜度划分为非常适宜、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四个等级。
天津市气象服务中心依托前期建立的旅游气象适宜度评价模型,研发了旅游气象适宜度预报服务产品,目前已实现对全市100余家旅游景区开展未来7天的旅游气象适宜度精细化预报。此次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天津市旅游气象服务的规范性、统一性,优化旅游气候资源、平衡旅游淡旺季等服务资源配置,为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和运营管理、旅游气象服务以及公众旅游出行等提供参考依据,有效促进天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作者:麻雪艳 郭玲 责任编辑:张林)